找回密码  注册
  广场  导读  专题  家园  维权  女性  婚嫁  摄影  户外  公益  教育  汽车  金融 
搜索
广告
广告
广告
广告
广告
广告
广告
广告
广告
查看: 35727|回复: 184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盐城一地公布3起涉网典型案例!涉及…

    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F
发表于 24-3-5 10:36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 | 来自江苏

为深入推进我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,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持续向社会公布本地涉网违法违规典型案例,不断净化网络环境,营造“丰”清气朗、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。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

案例一:依法查处郭某某编造“军嫂被调戏,军人打死人”网络谣言案

2023年6月27日,郭某某为吸引粉丝、提高关注度,在网络上散布区内“军嫂被调戏,军人打死人”的谣言,造成不良影响、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。区公安局依法受案调查,并传唤郭某某,郭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公安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,对郭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。

 

案例二:依法查处吴某网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案

2023年4月17日,吴某通过某平台进行直播时,捏造“杭某为讨要债务纠集多人到红星美凯龙堵大门聚众闹事,110有出警记录”等事实,当众诽谤杭某。公安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,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

 

案例三:依法查处某珠宝店网络销售实施混淆行为案

2022年2月24日,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线索,对某珠宝店网络销售行为进行了检查。经查,该珠宝店于2022年2月17日在某平台上直播销售足金戒指时,利用其商标标识与某知名品牌相似的特点,将其足金戒指名称设定为该知名品牌的商品名称,以实现尽快售出商品的目的。调查中,当事人对上述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区市场监管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有关规定,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 

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。广大自媒体和网民要增强法治意识、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,依法依规发布信息,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生态,建设美好网上精神家园。相关部门将继续保持对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,全面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。

 

盐城市大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
2024年3月3日

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2F
发表于 24-3-5 11:27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闲事生非 应该严惩不贷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F
发表于 24-3-5 11:58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严惩不贷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4F
发表于 24-3-5 12:10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路过了一下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    
5F
发表于 24-3-5 13:04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浙江
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6F
发表于 24-3-5 13:49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已阅读已阅读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7F
发表于 24-3-5 13:50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知道了知道了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8F
发表于 24-3-5 13:55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路过了路过了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9F
发表于 24-3-5 14:34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好的知道了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F
发表于 24-3-5 14:38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路过看看啦路过看看啦路过看看呢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1F
发表于 24-3-5 16:19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四川
必须严惩造谣者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2F
发表于 24-3-5 16:20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四川
这不能谁都可以和人民日报一样造谣:4000点是牛市的起点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    
13F
发表于 24-3-5 16:27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    
14F
发表于 24-3-5 17:13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来自: iPhone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5F
发表于 24-3-5 17:26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6F
发表于 24-3-5 17:26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不信谣不传谣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    
17F
发表于 24-3-5 17:37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了解一下。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    
18F
发表于 24-3-5 17:38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知道了啦。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9F
发表于 24-3-5 17:40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20F
发表于 24-3-5 17:49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路过看看。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21F
发表于 24-3-5 17:56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!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22F
发表于 24-3-5 18:12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来自: Android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23F
发表于 24-3-5 18:34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路过看看奥来自: iPhone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24F
发表于 24-3-5 18:38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必须严惩造谣者来自: iPhone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25F
发表于 24-3-5 18:38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| 来自江苏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来自: iPhone客户端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侵权举报: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,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;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;如存在侵权问题,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!
本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联系电话:0515-66882111转8号键  邮箱:1545408898@qq.com
Copyright 盐城鹤鸣亭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:江苏汇建律师事务所(何海峰律师) 安全联盟
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苏B2-20110170 苏ICP备11010429号-1 Powered by Discuz! X3.2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苏公网安备 32090202000117号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